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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广东省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7-03    浏览人次: 24  
 

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广东省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位专家: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战略,充分发挥科协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优势,深入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带动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要素向基层流动,引导青年博士助力企业解决缺技术、缺人才、缺资源难题,构建基层需求牵引、科协组织搭台、博士人才支撑、企业主体受益的科创赋能新模式,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促进科技成果精准转化,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科协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工作。

经中国科协评选,确定广东省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由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以下简称“粤科促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为确保我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创新站

广东省博士创新站是指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建站博士团队为主体,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长效合作为特征,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促进建站单位和建站博士团队双向共同成长的科技创新服务载体。


二、申报对象

申报建站单位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其他能突出发挥博士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民非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中小微企业也可申报。优先支持已与博士及其团队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博士创新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站单位: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且在本项目申报过程中,未出现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条件保障。为博士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金支持,包括场地、设备、资金等,确保博士团队顺利开展科研工作。

2.需求对接。深入分析自身及行业技术需求,能提出至少 10 项技术需求备选合作,明确合作项目,与博士团队对接并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合作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权益分配合理。

3.人才培养。利用博士创新站平台开展企业内部人才梯队建设,为高校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机会,

4.成果转化。积极配合博士团队将科研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实践,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二)进站博士:建站博士原则上以青年博士为主,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鼓励1人主导多名博士共同协同建站,鼓励港澳合籍博士积极参与。建站博士须与建站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技术研发。根据建站单位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攻关、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协助建站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2.学术交流。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技术研讨会等形式: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知识共享和技术进步,

3.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建站单位的创新活动,与企业共同开展项目攻关,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和新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

(三)建设标准:遵照中国科协博士创新站“五个有”的建设标准,即有固定场所、有专职人员、有项目计划、有资金保障、有考核机制。

(四)协议要求:建站单位与博士团队签订共建协议与科技项目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协议有效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四、申报时间

按月滚动式申报,第一批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第三批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五、认定程序

博士创新站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工作在省级科协的指导下进行。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单位推荐申报至粤科促会。

(二)初审候选:粤科促会组织初审,满足中国科协“五个有”条件的进入初审名单,报省科协备案,粤科促会公示

(三)批准认定:博士创新站采用先建后认定的方式,于当年 11月份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报省科协备案,由省科协公示确定。有以下情形不予认定:

1.被发现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依法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3.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符合博士创新站评定要求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科协:宣传发动,动员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二)各省级学会:动员青年博士会员和企事业单位会员积极参与申报;

(三)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动员青年博士参与共建;

(四)企业(园区)科协:动员和推荐园区企业积极申报


七、材料填报及报送

(一)已经有合作基础:请申报单位或博士先登陆中国科协园企科协办事大厅(https://qykx.scei.org.cn),首页:办事直达--博士创新站(企业/站点、博士),分别填报资料

(二)未有合作基础:申报单位请先填写附件2技术需求登记表等待匹配博士。博士填写附件3博士专家信息登记表,并请到中国科协园企科协办事大厅(https://qykx.scei.org.cn)登记个人信息,等待匹配企事业单位。

(三)待系统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报粤科促会,电子版按“博士站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发至邮箱 1497607100@qq.com。


八、科技保险

为有效促进建站单位与博士的深入合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博士创新站提供科技保险服务,投保后,如研发失败按投入费的一定比例赔偿,建站单位可自愿与保险公司联系,或填写附件6一并提交。


九、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陈环宇 电话:020-83550684

(二)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联系人:林小花、利蕴仪,电话:020-83136315

收件邮箱:1497607100@qq.com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园 A 栋一楼。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李灿彬 电话:020-86580350手机:18719383846

: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584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1: 2025年广东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docx

附件2:技术需求登记集.docx

附件3:博士专家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4:2025 年广东省博士创新站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广东省博士创新站建站合作协议(模板).docx

附件6:科技保险意向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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