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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专栏
入会须知
入会申请表
入会须知
 
 

依据《广东省光学学会章程》,经学会理事会同意,制定广东省光学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如下。

 

一、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二、入会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会员

1. 个人会员:在本省光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教学、生产和管理等光学从业人员。热心学会工作,并与会保持密切的信息沟通联系,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

2. 团体会员:与本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符合会员要求的科技队伍,并愿意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贸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社会团体。

 

三、入会程序:

广东省光学学会会员申请方式如下:

1.登录广东省光学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gdos.org.cn

2.进入首页后点击左侧申请表下载中选择“广东省光学学会(GDOS)团体会员登记表”或“广东省光学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进行下载

3.表格填写完整后发送到学会邮箱(gdos@mail.sysu.edu.cn)

4.经学会审核通过后,学会会与申请单位进行联系,完成入会注册登记工作

 

此外,所有已经加入的会员(2019年前加入)也请按此步骤进行重新申请入会登记,以便获得更好的会员服务。      

详情可咨询学会秘书处。

 

四、会员收费条例:

广东省光学学会会员收费条例

              2020 1227    通过       

    

广东省光学学会(GDOS)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具体规定如下:

应交纳的会费金额(币种:人民币):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每年缴纳会费 10000元; 

(二)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 3000元;

(三)理事、监事每年缴纳会费 2000元;

(四)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1000元。

注: 

(1)收取会费时,学会开具广东省社团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2)设立学会财务监督小组。

(3)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五、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力;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学生会员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其他与个人会员相同。

(二)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本会的活动;

2.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获取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6.会员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7.会员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8.会员有被邀请列席本会理事会扩大会议及各项工作委员会会议的权力。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加科普活动;

(七) 发现和推荐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入会;

(八) 协助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燕琼(学会秘书)

联系电话:020-84114108 /18565549959(学会手机)

传真:020-84113306  

邮箱:gdos@mail.sysu.edu.cn

网址:http://www.gdos.org.cn/

通讯地址: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中山大学激光所

 

 

 

 

 
 
更新时间: 2020-05-09    浏览: 3593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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