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推选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粤科协组〔2021〕4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十大”)拟于2021年召开。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选举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选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中国科协分配给我省的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名额为35名。
二、代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三)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传播和推广普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或科技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作风学风,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
(四)有一定的协商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推选单位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的构成
中国科协“十大”代表结构要坚决贯彻《科协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充分落实好来自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充分反映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群体的新特征,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科协组织建设的新变化。包括:从事自然科学各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与科技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的代表,既有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的代表,又要有从事科学技术普及推广、科学文化传播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代表。要重点关注工作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参与疫情防控和科研攻关、投身脱贫攻坚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在非公有制科技企业、科技类“两新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港澳台科技领域以及国际科技组织中有重要影响力的有关方面代表,适当吸纳与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法律、金融和产业界知名人士。代表中来自基层和一线的比例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5%;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3%;积极提高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的比例,统筹做好专业、职业、民族、党派及相关领域代表的适度合理结构。
根据中国科协规定,我省推选的中国科协“十大”代表中,基层和一线代表不少于23名;45岁以下(1975年5月1日<含>后出生)代表不少于12名;女性代表不少于9名;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不少于2名。
四、代表候选人推选单位
我省的中国科协“十大”的代表候选人推选,以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科协直属机关等有关方面作为推选单位。
五、代表产生办法
(一)民主推选。由各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科协直属机关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其中:各省级学会各推选1名代表候选人,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推选1—2名代表候选人,省科协直属机关推选3名代表候选人。
(二)酝酿提名。在各推选单位推选产生的代表候选人中,由省科协党组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候选人条件、结构和比例要求等,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研究拟定35名出席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省科协九届四次全委会议选举。
(三)民主选举。省科协九届四次全委会议举行民主选举,产生我省出席中国科协“十大”代表。
六、工作程序
各推选单位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主要工作程序为:
(一)酝酿提名
各推选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候选人条件、结构和比例要求等,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拟推选人选名单。
(二)组织考察
各推选单位要严把拟推选人选的政治关、学风关、业绩关、道德关、廉洁关,按照“谁推选、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代表候选人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成效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推选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推选人选
各推选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省级学会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集体研究、地级以上市科协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推选的代表候选人人选。代表人选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推选单位按要求将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以及有关材料报省科协。
七、考察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各推选单位可直接开展考察,或委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由推选单位出具《XXX同志考察材料》并上报省科协。
2.具有多重身份的考察对象,按其工作职务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身份,由推选单位与有关方面协商落实。
(二)考察主要内容
考察工作要对照代表候选人选的条件以及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内容要准确、完整,一般应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情况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材料中不再写考察对象本人的自然情况和简历,字数一般应在800—1500字。
考察工作要严把政治关,突出考察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情况;要严把业绩关,重点了解在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创新争先、能力业绩、成果贡献和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情况,还应特别关注参与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投身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要严把学风关,重点了解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情况;要严把道德关,重点了解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遵纪守法情况;要严把廉洁关,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八、有关要求
(一)各推选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严格按照代表候选人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按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推选。
(二)各推选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广泛组织引导广大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注重宣传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先进模范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各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中国科协“十大”代表产生过程成为提升基层组织力、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生动实践。
九、注意事项
(一)各推选单位提交内容信息完整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和《中国科协“十大”代表候选人人选信息表》各一式二份,有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一份由推选单位留存,一份上报省科协。
(二)各推选单位将推选工作报告、考察工作报告及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按照《关于报送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材料的说明》(附件)具体要求,于2021年3月9日前报送省科协。上述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请通过粤政易或电子邮箱报送省科协组织联络部,并电话联系确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邮政编码:510040
联 系 人:周长江 汪培升
电 话:020—83270571、83540862
传 真:020—83270571、83540862
电子邮箱:gdskxzzjs@126.com
附件:关于报送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材料的说明
广东省科协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