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
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组人〔2017〕1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有关企业: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旨在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丁颖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优良品质,激励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推荐评选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投身建设创新型广东伟大事业,推动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竞相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为更好地加快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推荐评选范围
(一)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各有关企业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四)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市(区)的候选人。
以上各推荐单位可以推荐2—3名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推荐。
三、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人的材料在推荐单位及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才可上报。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推荐单位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纸质件一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人数、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2)《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件一份;
(3)光盘一张:内容包含推荐单位材料和被推荐人所有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要严格按被推荐人顺序和材料顺序排序。
2.被推荐人材料
严格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第“九”条填报。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gdsta.cn)下载,全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方式和时间
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被推荐人本人报送材料。现场报送的,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快递邮寄的,请确保于2017年9月22日前寄达,逾期不候。
(三)报送材料地点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培升 020—83548492 朱海龙 020—83568700
收件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510040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doc
附件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doc
附件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6: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
广东省科协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