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有关企业: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旨在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丁颖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优良品质,激励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荐评选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型广东伟大事业,推动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竞相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为更好地推动我省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二、推荐评选范围
(一)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各有关企业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四)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市(区)的候选人。
以上各推荐单位可以推荐2—3名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推荐。
三、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人的材料在推荐单位及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才可上报。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推荐单位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纸质件一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人数、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2)《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件一份;
(3)光盘一张:内容包含推荐单位材料和被推荐人所有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要严格按被推荐人顺序和材料顺序排序。
2.被推荐人材料
严格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第“九”条填报。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下载,全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方式
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可由采取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三)报送材料地点
1.现场报送材料
地 址:广东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省科协机关一楼)
联系人:李江鸣 冯定坚
联系电话:(020)83548492
2.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组织人事部(丁颖科技奖)
邮编:510040
(四)报送材料时间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采取快递方式报送的,请预足够时间。
附件: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6.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科协
2015年8月25日
(联系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冯定坚,电话:020-83548492、1392953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