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实践,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56号)精神,为做好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广东省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思想;
(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程技术领域或涉密领域不包含在评选范围内。
二、获奖名额
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可推荐本市的候选人1名;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1名。
以上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上报给省科协,由省科协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3-5名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广东省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推荐表可在省科协网站http://gdsta.cn下载。
(二)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重要学术机构任(兼)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8项);重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超过8项);重大人才培养奖励计划、资金资助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须附全文,英文论文请同时提供中文摘要;专著仅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总共不超过10项)。
(三)将有关材料按顺序刻录进光盘(光盘一张)。以“单位+姓名”命名。请于2015年8月7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寄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四)省科协于2015年8月18日前确定3-5名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广东省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广东省候选人登陆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登陆进行网络申报。具体网络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候选人。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广东省科协
2015年7月23日
(联系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冯定坚,电话:020-83548492;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邮编:5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