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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 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9-16    浏览人次: 15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省级科技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研究院)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工程科技领域专家在战略咨询服务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方面“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提升项目评审工作质量与科学性,为推进广东研究院高端智库建设更好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现面向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广东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研究院成立于2018年11月,是中国工程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区域性工程科技高端智库,由省科技厅与省科协共同负责运行,办公室设在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是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撑机构。

广东研究院遵循“服务决策、适度超前”原则,主要围绕广东省工程科技创新的重大和关键性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持续性的咨询研究,以科学咨询助力广东省高质量发展,逐步建成广东省工程科技思想库和高端智库。

 

二、主要工作内容

特聘研究员将以专业力量参与广东研究院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广东研究院项目的评审工作,依据评审标准与程序,客观、公正地出具评审意见;

(二)结合自身专业领域,为广东研究院智库建设、研究方向规划等提供专业建议;

(三)协助参与广东研究院组织的专题研讨、技术交流等活动,贡献行业前沿观点与实践经验。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有关评审工作的政策,能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取得优异成绩;

(四)具备正高级职称,从事战略咨询服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被推荐人。

四、申请方式

请各单位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登记表》(附件),请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和单位签名盖章扫描版发送至gdrich@126.com或邮寄广东研究院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大院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203室

联系人:汪老师

 话:020-28328383

 箱:gdrich@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登记表.docx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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