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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12-19    浏览人次: 1398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2023〕53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科协系统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原则上可提名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提名条件

提名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各提名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时在本单位、本地区、本学科领域范围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人选)目遴选出来。提名单位须确保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二)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提名,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三)各提名单位须按《通知》要求,在拟提名项目所有拟提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科协。

(四)提名候选人确定后再组织系统填报。

四、提名材料要求

提名单位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提名函一份。

(二)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汇总表一份。

(三)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相关提名书(www.nosta.gov.cn下载)一式六份。

(三)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纸质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报送纸质件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邮箱。

五、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20-83270296  

电子邮箱:skxzyy@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省科协组联部

邮政编码:510040

现场报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西楼212室

 

附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汇总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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