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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07-25    浏览人次: 746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2〕30号


各省科协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优势和作用,助力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人才强省、科技强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按照《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9—2023年)》、《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领导重视,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建站的发展目标。

申报建站的单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日常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引入和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提出申请报告和填写申请表,并报送提交材料(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通知公告”栏下载 )。

1.申请报告。提出申请并说明包括设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内容;

2.填写表格。填写附件《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申请表》;

3.请省科协团体会员、地级以上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推荐。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及管理,省科协团体会员、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所推荐的单位,需递交1份申报材料给申请建站单位所属地市科协备案。

(二)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再进入后续现场评估和评审流程。

(三)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现场评估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和省科协海智工作小组审批后,授予“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牌子。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20日。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http://www.nanyuehz.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项目申报→“2022年度新申报-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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