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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02-15    浏览人次: 599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青科协,中央驻粤及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提名工作。


一、名额分配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15名。各地级以上市,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青科协,中央驻粤及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可分别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不超过2人。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提名活动顺利进行,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成立广东省提名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广东省候选人提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设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名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各提名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要求,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广东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单位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

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地级以上市提名的,应征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加盖市科协公章;其他学术团体或单位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或单位公章。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1)一式16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5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四)《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五)有关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纸质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报送纸质件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邮箱(skxzyy@gd.gov.cn)。


四、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单位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省提名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联络部)。材料可由提名单位现场报送,也可通过快递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提名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提名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联系人:张媛媛 周长江

联系电话:020-83270296 83270571

电子邮箱:skxzyy@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省科协组联部

邮政编码:510040

现场报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西楼212室


附件: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docx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x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x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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